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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的个人信息受到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国家机关依法查询除外,用户的个人设置公开除外。用户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用户的言行不得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Z日志网站发布、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2.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用户在Z日志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协议外,还需遵守管理员的相关规定。用户不得在烽火HOME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

1.发布带有任何有联系方式的网络创业、网络兼职、刷Q币以及非真实性中奖信息;

2.内容包含带有任何联系方式的学历职称代办,专业代做试题,作业,论文等题目以及售卖考试答案等信息;

3.发布任何带有联系方式的银行卡代办、买卖发票、非法彩票等信息;

4.含有联系方式的黑客、收费删帖、办证刻章等违法信息;

5.非官方认证的发布任何带有联系方式的医院、美容、药品、祛斑、医生专家和整容等信息。

用户应承担一切因其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因用户行为给Z日志造成损失的,用户应负责赔偿。Z日志拥有对违反本站规则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力,直至禁止其在本站内发布信息。用户有权按Z日志相应社区管理员申请流程,新建团队并申请成为相应团队管理员。禁止任何使用发贴机等非法软件进行恶意刷游记、回复、违规发布信息的行为。任何用户发现Z日志有内容涉嫌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或违反Z日志协议的,有权按Z日志投诉规则进行投诉。为了能够给广大用户提供一个优质的交流平台,同时使Z日志能够良性、健康的发展,将对涉及反动、色情的头像、签名档和发布不良内容的用户,进行严厉处理。一经发现此类行为,将给予永久封禁ID并清空所有发言的处罚。社区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与Zak日志无关。对于用户言论的真实性引发的全部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Z日志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之间因使用Z日志网络社区,而产生或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或损失,由用户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Z日志无关。用户在Z日志发表的作品,Z日志有权转载或引用。用户在任何时间段在Z日志发表的任何内容的著作财产权,用户许可Z日志在全世界范围内免费地、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可分许可地和非独家地使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著作权法》规定的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并且,用户许可Z日志有权利就任何主体侵权而单独提起诉讼,并获得全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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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击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9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9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9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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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除以必须遵守以上的规则制度以外,还得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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